票据是个很宽泛的概念,一年期以内的可以转让的债权债务凭证都称为票据。简单来讲,商业票据就是一张欠条。例如,甲企业买了乙企业的货物,不付现钱而代之以欠条,承诺到期还教给乙企业,这就是最早的票据。严格来讲,票据是指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或个人签发的体现债权人与债务人信用关系的书面俊据,可以转让,作为支付和流通手段,也可通过贴现和再贴现,作为融资工具。在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发行、担保、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过程中形成了金融市场中一个独特的市场,即票据市场。按照票据发行主体划分,有银行票据市场和商业票据市场。按资金属性划分,有商业票据市场和融资票据市场。按交易方式划分,有票据发行市场、票据承兑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按照票据的流转划分,票据市场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企业间市场,在这个市场层面上,企业签发、承兑、背书转让商业汇票;二是银企间市场,在这个市场层面上,银行为票据提供承兑,企业到银行贴现票据;三是银行间市场,在这个市场层面上,银行从事票据转贴现、票据回购和票据再贴现等业务。
票据的机能一旦与信用制度结合起来,可以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且可以流通转让,就执行了货币职能,成为信用货币,以补充货币流通量不足,或代替货币流通。在一个多层次、发达的金融市场上,票据也是重要的投资工具,也是中央银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一)票据的原始功能正在变化,汇兑功能不断姜缩,但支付功能却很顽强
票据的汇兑功能指票据作为现金与现金中介的功能,即人们在异地支付交易款项时,先将现金转化为票据,然后在异地再将票据转化为现金用于支付的功能。票据的汇兑功能是票据使用的直接动因。作为票据原始性功能的汇兑功能,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仍然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现代电汇业务的发展,票据作为汇兑工具的职能正在不断萎缩。
票据的支付功能是指在交易中以票据的支付代替现金的支付。这也是票据的一项最原始、最简单的功能。当票据作为汇兑工具的功能逐渐形成后,在交易中以支付票据代替现金支付的方式逐渐流行起来。在大量的商品交易活动中,金钱支付的需要经常发生,如果直接以现金进行支付,在需要频繁支付或支付较大数额的情况下,现金保管、清点交接的工作将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商人们为了方便交易,就在支付时不再由付款人凭票据提取现金,而是直接将票据交给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可以灵活地处理票据,既可以自己去提取现金,又可以拿票据支付自己欠别人的款项,此时的票据支付就代替了现金支付。可以说,票据作为商品交换活动中的支付手段,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表现。人类社会从以物易物的支付到一般等价物即货币的支付,再从货币的支付到票据的支付,反映了支付手段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同时也是商品经济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
支付与结算从来都是结合在一起的。票据的结算功能指在商品交换中,各有关当事人之间相互欠款或存在相互支付关系时,可以利用票据行使货币的给付功能,即通过票据交换收付相抵,冲减和抵消相互债务。例如,甲商人向乙商人购买货物,甲向乙签发了票据,而此前乙签发的以丙为受款人的票据经过数次背书转至甲的手中,甲、乙就可以利用票据结算。
无论是票据结算,还是票据转账结算,或者票据交换结算,都是将票据用作结算工具。可以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结算的票据,既可以是相互签发的票据,也可以是因背书转让而从他人手中取得的对方签发的票据。利用票据进行结算,尤其是复杂、长期往来多次多项的结算,不仅手续简便,而且保证了交易安全,因此票据的结算功能虽然出现得相对晚,却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
(二)票据的衍生功能不断丰富,流通功能越来越重要,但其基础是信用功能
票据的流通功能指票据代替货币在一系列交易主体之间转让的功能。票据作为支付工具,从一个交易主体流转到另一个交易主体,这本身在某种意义上显示了其流通性。自从背书转让制度出现以后,票据的流通性就大大加强,持票人可以将他的票据背书转让给他人,而且在票据到期前,转让的次数没有限制。所以,票据具有较为强大的流通功能。当然,票据的流通并不完全等同于货币的流通,因为票据的流通不像货币那样具有法定强制性,只有在愿意接受票据的当事人之间,才存在票据的流通。票据的流通功能比汇兑功能和支付功能出现得晚,但正是票据流通功能的出现才使票据的功能有了飞跃性的发展,甚至可以说,票据的作用只有通过其流通性才能表现出来,正是票据流通功能的产生,才使票据成为真正的有价证券。票据的流通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背书转让实现的。接受票据支付的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如有新的支付需要,就可以将所有的票据经背书后转让给第三者,从而使一张票据实现多次支付,最终实现票据的流通。而且,由于背书人对转让的票据有担保付款的义务,因此票据上的背书次数越多,票据的流通力越强.其信用价值也越高。同时,利用票据的流通功能可以进行多次商品交易,从而达到节约商品流通中的货币资金、加快货币周转速度的作用。
票据的信用功能指当票据出票人或者背书转让人出票或背书转让时,已经得到基于一定票据基础关系而由对方给付的相应对价,如货物、劳务等支出,但出票人或背书人仍可以通过在票据上记载将来的某一时间为付款日,从而在事实上获得了相应期限内的对方给付对价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在市场交易中,最初是交易和付款同时进行,称为现货交易。现货交易不存在付款人将来能否支付价款的问题,所以也不存在收款人对付款人支付货款的信任问题,即付款信用问题。后来出现了交易与付款不同时进行,而是在交易之后的一定日期再予以付款的情况。接受将来付款的交易人,是基于对付款人的信任而同意期后支付的,这种交易也就存在信用问题。票据,特别是远期票据,是代替将来货币支付的一种工具,本身表现了收款人对付款人的信任和付款人的信用,所以具有信用职能。与票据的汇兑功能、支付功能和流通功能相比,票据的信用功能的形成是相当晚的,但它一经形成,就立刻成为票据的最主要的功能,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甚至被称为票据的生命。可以说票据的汇兑功能克服了金钱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而票据的信用功能克服了金钱支付在时间上的障碍。票据的流通性使票据的信用功能从交易当事人之间走向整个社会信用,进一步扩展了票据作为信用工具的功能。今天,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情况下,票据的汇兑功能、支付功能受到一定影响,但票据的信用功能却不会受到太大冲击。
以上就是关于“票据与票据市场的特殊经济功能”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已经有了全面认识;更多票据相关资讯及知识,欢迎关注商票圈票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