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又迎利好消息。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近年来,在政策引导下,我国金融机构不断提高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力度,但担保融资仍是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在金融实践中,中小企业缺乏不动产抵押物,同时其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虽然是重要资产,但难以作为融资担保物,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基于此,探索实行动产和权利统一登记,打破动产抵押担保信息不对称现状,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破题之举。
目前来看,我国动产融资市场发展还较为滞后。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目前,中国的动产资产有50万亿元至70万亿元,金融机构每年的短期贷款余额在30万亿元左右,其中,动产担保贷款只有5万亿元至10万亿元,低于发达国家动产担保贷款占短期贷款总额60%至70%的比例。
不仅如此,登记权限的分散也给企业动产担保造成了困难。“在现有的动产担保登记体系下,动产担保登记较为分散,不同的动产和权利登记权限散落在多个部门,既不利于企业方便快捷地办理登记,也不利于金融机构了解掌握相关信息。”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建立全国统一的动产融资担保登记系统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进而盘活企业动产。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过程中,要求提供抵押担保,主要目的并非是将来占有或处置抵质押物,而是将其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在借款人和银行之间形成一种风险分担机制。然而,就目前情况来看,不动产抵押登记相对明确好处理,动产抵押登记部门不一、各地办理不一,甚至有些地方办理登记,有些地方不办理登记。另外,与不动产相比,动产抵押更需要登记来证明物权。据此看来,统一动产和权利抵质押登记,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进而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据了解,2007年,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了全国首个基于互联网的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后改名为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涉及动产交易的登记系统。2019年4月开始,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地市陆续开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便利企业担保融资。试点内容主要为,北京18个区市场监管局(分局)、上海17个区市场监管局(分局)、重庆41个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和广州11个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委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抵押登记业务。据统计,试点中,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登记业务占比超过95%,融资金额占比超过80%。
此外,本次国常会还明确,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数据移交等衔接工作。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董希淼表示,在前些年部分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并调整相关部门登记权限,既可方便企业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节约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的成本,也有助于金融机构及时全面掌握企业相关信息,更加敢贷、愿贷,提升为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