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有一张自己经手的票又回到了自己手上,这样子的票据还能不能收呢?收了银行会不会不给贴现呢?我们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了解,遇见回头背书该怎么办?
回头背书是什么意思?回头背书,又称还原背书、逆背书或回头票,它的特点是票据上的原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又成了票据债权人(持票人)。
《票据法》对回头背书没有明确规定,但第69条“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实际上承认了回头背书的存在。
回头背书具备与一般背书相同的效力,但是由于持票人地位特殊,其效力还有特别之处:
(1)持票人为出票人时,持票人对前手没有追索权,只享有对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因为一切的向前追索,最终都会追索到持票人本人身上,追索权毫无意义。
(2)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背书后的后手,也就是背书转让后到再次取得票据过程中的所有债务人,都没有追索权,理由同(1)。
(3)持票人为承兑人时,也就是票据流通到承兑人手上时,持票人对所有人都没有追索权,因为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应自负付款责任。
(4)持票人为保证人时,因为票据保证承担同一责任,经过回头背书取得票据的保证人只能向被保证人行使追索权,对其他任何人都不能行使追索权。
一般来说,回头背书不影响正常使用和权利,但有以下情况需要引起注意:
(1)直接回头背书,即A公司→B公司→A公司→C公司(票据持有人);
(2)转让过程中的全部参与者都是关联企业。
有以上情况,在进行贴现时,很可能会被银行认为有单纯融资倾向或者贸易背景不成立,尤其是直接回头背书,一般商业银行都会直接拒绝直接回头的票据贴现!
而对于其他回头背书,银行在进行贴现时,也会从严审查背书的合理性和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因此经常出现回头背书无法贴现,只能再次转让或者等待到期托收的情况。
商票圈提醒大家:
在收到回头背书时,应仔细确认其贸易背景真实,背书合理,若无法确定,可咨询银行再作决定,以免出现无法贴现的情况;也可以咨询平台在线客服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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