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一些理解:
1、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
2、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样非常有利于中小微企业的现金流,但实施效果还需要观察。
3、承兑人的条件根据不同的种类进行了规定。
4、银行承兑和财务公司承兑业务应纳入存款类金融机构统一授信管理和风险管理框架。
5、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最高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总资产的15%。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吸收存款规模的10%。这个对于商业汇票的规模应该起到抑制的作用。
6、票据经纪机构要牌照化?只能是金融机构进行相应的撮合交易。
7、进一步否定民间贴现。“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擅自从事票据贴现的,依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一些理解”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已经有了全面认识;更多票据相关资讯及知识,欢迎关注商票圈票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