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召开之中,小编关注到一些代表围绕“商票”所发生的风险纷纷建言。
今年两会代表关于商票的发言均是围绕商票信用风险防控的。小供认为,这与近一年来部分用票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事件发生,将自身信用风险传导至供应链上游的大环境是分不开的。
“普通地”,如全国人大代表、马可波罗控股董事长黄建平提出:商业承兑汇票违约成本较低,建议加强风险管控。
黄建平代表提出:一是要,加强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承兑管理。加强对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管控,发挥银行体系在商业承兑汇票风险管理中的管理作用,严格设置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条件,建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出具相关指导意见,规定商业银行在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贴现等过程中承担起部分审查监督的责任,将商业承兑汇票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商业承兑汇票黑名单制度;二是要,发挥票交所在商票风险管理中的信息披露作用。健全商业承兑汇票的违约惩戒机制,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杜绝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滥用商业承兑汇票,引入权威的外部信用评级制度,为制造业营造安全持续发展环境。
黄建平代表的部分建议其实与年初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共同发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有共同之处。如,征求意见对票据的签发条件、票据的风险防控、票据期限、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做了进一步规定,意见也鼓励非上市公司引入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并进行披露。
“夸张地”,荣事达潘保春代表就建议全面禁止企业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全面取消商业承兑汇票的提法虽略有夸张,但小供认为其也有一些现实考量。这部分考量主要是基于保障核心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支付,排除核心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滥用商业承兑汇票,甚至利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高息套利、利益输送等。
关于全面取消商业承兑汇票,小供其实注意到近几年来多有代表提出。2021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周善红曾建议取消承兑汇票,其提议的出发点亦是从保障中小企业支付角度;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泰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学敏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力度的建议》,建议:全面取消承兑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此外,小供注意到,2021年两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原城银清算党委书记崔瑜曾建议修改《票据法》明确电子票据法律地位,在建议中,该代表亦曾建议:规范“类票据”业务,留出创新空间。
相关报道关于该建议指出:类票据”业务源自供应链等合理场景,从支持实体经济的角度,宜疏不宜堵,重点要采用成熟的金融监管手段做好风险识别和防控。建议修订《票据法》时增加一类创新票据,由人民银行制定创新票据的定义和范围,例如供应链票据当属创新票据。同时,创新票据的平台运营方应当符合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要求,并完成平台备案。对于不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类票据”和运营平台,属于非法金融行为,应当予以取缔。
时至今日,供应链票据在《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已被明确被认定为承兑汇票的一种,但该代表提出的其他“类票据”平台,如指得是电子债权凭证,则该建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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