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一段时间了,这是25年来又一重要,里程碑般的票据行业大事件。此意见稿,精准定位了票据功能和运营监管,票据市场将迎来一个更加规范、更加健康、更加高效的运营,有力支持实体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力支持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1、当前承兑规模的上限
第24条: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最高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总资产的15%。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吸收存款规模的10%。
分析:1)严限超比例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降低银票和财票远期兑付风险,避免宝塔和包商事件的再次发生;2)目前承兑规模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从总量看,截止去年9月末,我国商业银行总资产284万亿,按15%比例限额测算银票余额上限为43万亿;截止去年12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32万亿,按10%比例限额测算银票余额上限为23万亿。当前我国银票余额约13万亿左右,远低于意见稿比例上限。
2、未来承兑规模的空间
当前承兑余额离15%和10%有较大距离,根据公开数据,在不考虑银行总资产当前处在的增长/下降周期,按近5年测算出平均增长率为9.68% ;在不考虑人民币存款余额当前处在的增长/下降周期,按近5年测算出平均增长率为9.07% ;在不考虑承兑余额当前处在的增长/下降周期,按近5年测算出平均增长率为16.05% 。
通过以上三方面数据,我们各自每年按上述计算出的增长率测算各自增长速度,以承兑余额不超过总资产15%和承兑余额不超过总存款10%为比例上限,得出2043年和2031年的承兑增长余额分别达到监管设定的天花板。
3、融资性票据的未来
第25条: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分析:1)限制融资性票据的签票,一般贸易往来在6月以内;2)票据累计签发量有一定上升。
4、违法违规套利是否会出清
第38条:商业汇票出票人、持票人通过欺诈手段骗取金融机构承兑、贴现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析:此条明确了违法承兑的严重性,即伪造虚假“交易关系”材料属于欺诈手段,要依法承担或追究刑事责任。此条意见加上九民会议纪要的叠加,违法违规票据签发承兑业务将渐进退出,但路可能还漫长,不过彩虹已现。
5、小结
征求意见稿承兑篇,有以下三点可期:
1、票据承兑市场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将有力的支持实体企业发展;
2、通过欺诈等违法手段签发票据将受严惩,市场风险一定程度上可控;
3、违规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签发票据将被严格限制。
综上,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必将推动我国的票据市场向着高质量高水平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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