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全面深化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对于农业,要大力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推进“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各环节数字化水平。
目前,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农业企业(大北农、新希望等)、数字金融平台(京东金融等)和电商平台(淘宝、拼多多等) 加快了农业数字化转型的步伐,开展对农村金融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探索,形成了多种形式的数字化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在数字化农业供应链金融中,数字金融机构成立电商平台或农业核心企业自建电商平台,农户在电商平台上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进而沉淀大量的交易数据。在数字化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初期,核心企业依然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参与主体,其主要功能是基于线下信息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
此外,通过物联网技术,核心企业可以得到大量的农户生产数据,并作为信息中介和风险中介帮助数字金融机构进行贷前审核和贷后监督。因此,与传统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相比,数字化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核心变革是在农业供应链运行的各主要环节可以在线完成,进而产生不同主体之间数据流,影响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运行效率。
在农业供应链金融数字化的过程中,仍旧收集的是C端数据。这部分数据与消费互联网逻辑类似,即农户在电商平台上将自己的真实信息(包括个人数据和消费数据)近乎零成本地转让出去,而平台公司因此可以近乎零成本发展平台经济。
至于所谓的“智慧农业”,则是要求农业在车间化的条件下,利用传感器收集生产端数据。确实在车间化条件下,实现数字化,但如果考虑我国农业的实际情况,会发现这种智慧农业难以覆盖广大的农村地区。即使在2035年我国达到了70%的城市化率,依旧会有4-5亿人口在农村,作为如此庞大的而又零散的农业生产主体,生产端数据难以收集。再加上农业与气候、地理、资源、环境等各种自然领域中几乎无法度量且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的因素结合在一起,其复杂性难以估计。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农业数字化转型仅仅消费端数据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与生产端数据相结合。因此,如何收集分布在自然条件下的农业生产端数据是一个需要攻克的难题,农业数字化转型任重道远。
内容来源:和君咨询
作者:吴敏钰 集团战略与集团管控研究中心高级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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