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理事单位

电票追索要点与司法保全

来源:赵老师 发布时间:2022-07-06 11:13:16 阅读量:999+

追索

示付款被拒绝后,持票人应如何处理

(一)若持票人是在票据到期前提示付款而被拒绝的,不能发起拒付追索,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发起提示付款。

(二)若持票人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可以进行拒付追索,向所有前手追索,也可向承兑人再次提

示付款。

(三)若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持票人曾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被拒绝,此时可发起拒付追索,向所有前手追索;若持票人首次是在提示付款期后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持票人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发起拒付追索。

追索对象为哪些

持票人追索的对象不以其直接前手为限制,它包括一切前手,持票人可向其任一前手或所有前手(不含质权人)进行追索。

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有效期限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追索,从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有效。

持票人对除出票人和承兑人之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从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持票人对除出票人和承兑人之外的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电子商业汇票追索分为哪两种类型

电子商业汇票追索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

(一)追索是指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持票人请求其前手付款的行为。

(二)付追索是指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被法院宣告破产或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终止业务活动而无法继续承担票据责任时,持票人请求其前手支付票据款项的行为。持票人发起非拒付追索的,必须提交法院司法文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决定的证明文件。

拒付追索与非拒付追索的区别

拒付追索与非拒付追索的区别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触发追索的原因不同:拒付追索的原因为票据到期提示付款后付款人不予付款,票据权利人根据票据付款人出具的拒付证明向其前手提示追索;非拒付追索的原因为票据付款人死亡、逃匿,或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或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票据权利人为确保票据权利实现而行使不安抗辩权向前手提示追索,其追索依据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或司法文书,而非票据付款人出具的拒付证明。

(二)追索时间不同:拒付追索仅指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持票人对其前手行使的追索权(拒付时间以提示付款回复时间为准);而非拒付追索则可在汇票到期日前进行,只要相关追索原因存在即可。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对行使追索权的规定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小法》第六十六条“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被拒付的,不得拒付追索。推特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的,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持票人超过是示付款期提示付款被拒付的,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曾发出过提示寸款,则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 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拒付追索。”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去》第六十六条追索权规则示意图: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什么情况下可发起拒付追索

(一)提示付款回复为票据到期日前,持票人不得发起拒付追索。

(二)提示付款回复为票据提示付款期内,持票人可向所有前手发起拒付追索。

(三)提示付款回复为票据逾提示付款期后,持票人在票据提示付款期内未发起过提示付款申请,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及保证人发起拒付追索。

(四)提示付款回复为票据逾提示付款期后,持票人在票据提示付款期内曾发起过提示付款申请,则可向所有前手发起拒付追索。

电票追索操作流程

持票人在票据提示付款期内发起提示付款,在收到承兑人拒绝付款签收之日起6个月期限内,可在电票系统发起追索流程:

(一)持票人在电票系统向所有前手或指定前手发起“追索通知”,但只能依次一对一发起;

(二)愿承担被追索责任的前手在电票系统发起“同意清偿申请”;

(三)持票人与被追索人线下协商还款事宜;

(四)持票人收到全部票款及逾期利息后,在电票系统做“同意清偿签收”;

(五)ECDS将该项电票过户予被追索人;被追索人可自清偿日起3个月期限内在电票系统向其再前手发起再追索。

持票人的追索行为及发生日如何确定

持票人的电子商业汇票追索行为及发生日是指追索通知的指令进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持票人如何取得被拒付证明和已行使追索行为的证明

1.持票人被拒付后,票据状态显示: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

2.持票人在电票系统内,对所有前手逐个发起“追索通知”;

3.此时票据正面,票据状态:拒付追索待清偿;

4.票据反面记载:提示付款日、拒付日、拒付理由,被追索对象;

5.请开户银行截屏打印电票正面、反面,并在打印件上盖章。

电子商业汇票如何进行司法保全

央行规定,司法机关依法对电子商业汇票进行保全冻结时,应当通知票据权利人的开户机构,由该机构通过内部系统进行冻结处理。


来源:赵老师

服务号.png

免责申明:文章内容系网络转载或资料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文内容为原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的文章仅做分享使用,如涉及侵权或不实,请务必先联系我们删除!




底部导航栏
客服热线:400-882-9891
联系邮箱:office@shangpiaoquan.com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