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官方对供应链票据的定义介绍都要参考票交所于去年在其官网上公告的58号文《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供应链票据平台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中指出:“供应链票据平台依托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各类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接,为企业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到期处理、信息服务等功能。”
一、供应链票据本质是电子商业汇票
从法律角度来看,认定供票是电票是有一定依据的:1)根据《票据法》(2004年修正)第一百零八和一百零九条,在中国票据格式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2)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由中国人民银行以部门规章形式确立其法定票据格式的法律地位。3)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2号)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的法定格式有两个特征,一是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二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而58号公告列明了供应链票据是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签发的电子商业汇票,符合法律对电子商业汇票的特征定义。
从政策角度来看,人行也公开认可了供应链票据平台及供应链票据。在人行《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中提到:“支持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认可的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支持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鼓励银行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更便利的贴现、质押等融资”。目前部分地市的人行支行也在积极推动辖区的供应链票据业务试点落地。
从业务角度来看,供票是电子商业汇票逐渐被市场认可。截至日前,已有多家股份制银行、民营银行等已经落地了供应链票据贴现试点业务。
二、供应链票据可等分化签发
供应链票据信息与普通商票的区别是多了几个要素,包括票据包号、子票号区间、供应链平台以及标准金额和票据数量。其中好几个概念都跟供票可等分化特点有关系。我们都知道,普通票据不能拆分,企业在运用时多有不便。而要实现拆分,最大障碍是票据法。票据法规定了票据在整个流转过程中基础要素不得变更,这个要素就包括了金额。而供应链票据的设计非常巧妙,提出票据包的概念,票据包由一篮子固定面额的小票组成。企业开供票开的不是一张票,而是一篮子小票,所以持票人背书或贴现都可以选择部分金额,每张子票的金额没有改变,没有违背票据法。
三、供应链票据主要业务流程
1、网站注册认证。开票人、收票人、承兑人、保证人等需注册供应链平台,并完成身份验证,这个过程通常是全线上。开票人绑定一个有电票功能的银行账户,并通过供应链平台在票交所完成账户登记。
2、开票人登录供应链平台线上开票,并通过上传或ERP对接等方式提供此票据对应的贸易背景资料(有的平台可支持由收票人提供、开票人认可模式)。供应链平台交叉验证贸易信息、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如需要第三方承兑人承兑、或第三方承兑保证,需在开票环节通过线上签约方式办理。假设开票人开具1张10万的供票,只需录入一次10万票据包的信息,不用录入n张小票信息也不用担心管理问题。平台审核无误,将信息发送给票交所,票交所登记确认后返回处理结果,供票生效。
3、收票人登录供应链平台,签收供票。并可按照自身需求,有多种运用方式,包括办理部分金额背书、部分贴现、部分通过存托申请发行标准化票据、部分持有等等。金额可等分化运用极大方便持票人充分利用和盘活应收票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持票人线上办理供票贴现。持票人持有的供票已经在银行有保贴额度(开票人/承兑人授信或者持票人授信模式等),持票人可在供应链平台提交贴现申请给授信行。授信行可以通过系统与票交所直连的方式或者登录票交所客户端应答的方式受理线上贴现申请,并办理贴现业务审核等内部手续,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票交所。目前贴现放款可线下清算也可线上清算,跨行放款的需线上清算以避免信息不同步的风险。从市场上已经办理过线上贴现业务的几家银行来看,大行普遍偏好系统直连方式,有助于业务上量。而系统直连一般短则1个多月,长则几个月。供应链平台会配合银行一起做联调测试。
5、票据到期后,票交所代理持票人提示付款,票据完成线上清算。
以上的流程和匹配的功能会根据市场需求和监管需要做不定期的完善。目前票交所以一到两个月的节奏迭代供票产品,不断完善供票产品功能。迭代的逻辑是优先完善供票作为票据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功能,包括再贴现、质押等,再来扩展供票的业务范围,包括银行承兑等。总体来说,供票作为一个创新产品,体现出了创新意识和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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