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票交所5月10日发布通知,再次提示ECDS系统即将停止服务,ECDS签发票据的票面到期日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28日ECDS系统停止直联服务,全面转向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
全文如下:
各会员单位:
为有序推进系统融合工作,保障票据市场平稳运行,针对部分会员单位反映的情况,现就相关重要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注ECDS票据最晚到期日
按系统融合的工作规划,通过ECDS签发票据的票面到期日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各会员单位要积极提示企业客户做好票据签发安排工作,及时引导企业客户通过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办理票据业务。
二、做好企业客户的指导培训工作
近期,部分会员单位反映企业客户对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的规则、操作存在不熟悉、易出错等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系统规则和操作要点的宣传指导工作。票交所将面向全市场开展系统融合相关工作专项培训,请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企业客户参与。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票交所联系人联系。
三、加快面向企业客户的银企服务系统建设
各会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快内部票据业务系统以及相关联的各项银企服务系统的建设,及时提醒以银企直联方式办理业务的企业客户同步改造系统功能,降低对企业客户的影响,提升服务质量。
四、有序推进存量未结清票据清理工作
ECDS将于2024年1月28日停止提供直连服务,各会员单位应全面梳理本单位ECDS存量未结清票据,积极协助票据当事人及时处理票据兑付事宜。2024年1月28日之后,仍未结清的票据将通过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办理。
五、尽快报送工作联系人
尚未按照《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实施系统融合有关工作的通知》(票交所发〔2022〕99号)要求报送业务联系人和技术联系人的单位,请尽快将工作联系表(见附件)报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杨阳 021-23139617
联系邮箱:dianpiao@shcpe.com.cn
附件:工作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