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和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6月28日发布《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28日起实施。《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当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标准化票据信息披露规则》和《标准化票据基础资产托管结算规则》等配套细则。
7月30日,《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的首批14单标准化票据创设成功,创设规模为12.13亿元,基础资产均为未贴现票据,并以商业承兑汇票为主,其中1单基础资产为供应链票据。首批标准化票据为40余家持票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融资利率2.20%-4.35%,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行业覆盖制造、纺织、建筑、煤炭、钢铁、金属、化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贸批发等行业。存托机构包括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等商业银行,以及国泰君安、华泰证券、平安证券等证券公司。
首批标准化票据的成功创设,有利于推进票据市场与债券市场的联动,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增添新动力。作为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基础设施,上海票据交易所为首批标准化票据提供基础资产登记托管、信息披露、交易等服务,并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合作,支持其中9单标准化票据通过其货币及债务工具发行系统完成认购。下一步,上海票据交易所将继续做好标准化票据创设的相关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加强风险防范,持续提升票据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票据市场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