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票据业务受多种因素制约,发展相对滞后。下面我们就探讨一下目前我国农村票据业务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需求变化及发展。
一、农村票据业务总体情况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票据的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在引导资金投向、规范商业信用、帮助企业衔接产销关系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对优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货币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加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也有积极贡献。目前来看,我国农村票据业务受多种因素制约,发展相对滞后,部分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甚至从未开展过票据业务,这导致我国农村地区票据业务相较整个票据市场而言占比偏低。
二、农村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
政策方面,长期以来,央行对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票据业务有所限制,部分机构不能开展承兑和再贴现业务,同时票据异地流通也存在障碍;人才和技术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受地域限制,往往吸引不到专业的票据人才,同时票据系统建设水平相对落后,在电票化时代下,农村金融机构技术短板愈发凸显;服务对象方面,由于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的服务对象为“三农”,目前来看,“三农”相关企业票据使用量仍然较少,这也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有效需求偏低。
三、农村“两权”抵押现状
虽然上面存在着不少限制问题,但是现在制约农村票据业务发展的很多因素都已发生了变化。
因为,推进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农民住房财产权为代表的“两权”抵押,是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对解决农村担保难、支持“三农”融资具有积极作用。
2015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共有232个县(市、区)和59个县(市、区)分别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农民住房财产权的试点工作。截至 2018 年 9 月末, 全国试点地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 520 亿元, 农房 抵押贷款余额 292 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 76.3%和 48.9%, “两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
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了修订;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订,这是近年来政府为土地“两权”抵押顺利开展提供的制度上的保障。此外,政府也在着力建立并完善土地流转指导服务中心,同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农村金融合作,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现实需求,推进 “两权” 抵押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农村票据相关需求变化
1、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大资金需求
伴随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年轻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村老龄化现象不断加剧,农业规模化经营本身的客观规律,这些原因导致近年来农业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且长期看这个趋势依然存在。相应地,农村经营主体所需经营成本大幅提高,规模化经营使农户购买大型农机设备成为最优选择,这无疑加大了农村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2、对金融产品创新的需求增强
伴随我国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农业方面的投资趋于多样化,导致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趋于多样化。例如,对于改善基础设施、购置设备这类长期投资,由于回收周期长,因此需要长期性金融服务来与之匹配。
3、对合格抵押物的需求愈发凸显
一方面,由于农业经营项目前期投入金额较大,其中有很大部分为固定资产,而土地“两权”质押尚处于推广阶段,这导致农村在合格的抵质押品方面较为缺乏;另一方面,农村地区风险补偿机制尚不健全,在无合格抵押物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基于风险收益角度考量,往往不愿意向农户和农业企业发放贷款。
4、抵押贷款抵押率偏低,额外成本较高
由于农村地区合格的抵质押品较少,而土地使用权、承包权等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这导致抵押贷款的抵押率通常较低。而且在实际操作中,此类抵押贷款手续繁琐,时间周期长,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经营者贷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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