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信单”类电子债权凭证监管何去何从?看看业内怎么说
近年来电子债权凭证产品发展火热,获得了包括国央企在内的众多核心企业的广泛使用,市场上“信单”类产品存量规模已超过万亿元,超过同期商票市场存量的50%以上,而对应的监管主体与监管范围仍未明确,是否将电子债权凭证列为类票据、影子票据产品也存在多种声音。本文摘选了部分监管领导和业内专家对“信单”类产品监管的观点看法,分享给读者。
近年来电子债权凭证产品发展火热,获得了包括国央企在内的众多核心企业的广泛使用,市场上“信单”类产品存量规模已超过万亿元,超过同期商票市场存量的50%以上,而对应的监管主体与监管范围仍未明确,是否将电子债权凭证列为类票据、影子票据产品也存在多种声音。本文摘选了部分监管领导和业内专家对“信单”类产品监管的观点看法,分享给读者。
首先,通过标题就可以清楚看出应收账款转让与应收账款质押的区别在于后面两个字,即一个是转让,一个是质押。两字之差,却天壤之别。在谈区别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什么是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