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理事单位

票交所时代的新特征之到期承兑人付款方式差异

来源:大庆高新 发布时间:2020-09-25 15:57:38 阅读量:999+


  票交所项下的票据到期付款方式与此前有较大区别,以电票为例,在此之前,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向承兑人发起提示付款(承兑人为企业则向承兑人的开户行发起),承兑人(开户行)通过ECDS系统进行付款确定。


票交所时代的新特征之到期承兑人付款方式差异


  最新的票交所规则将到期付款调整为自动扣款。


  对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若承兑人为银行,在票据到期日,系统将自动扣划承兑行大额系统备付金账户的资金,持票人和承兑人均不需要手动操作;若承兑人为财务公司,系统将于票据到期日扣划承兑人在票交所开立的账户资金。


  从上述规则可以看出,因银行作为承兑人到期会直接扣划大额系统清算账户,大额系统清算账户作为银行清算、出金的账户,违约的可能性几乎为0。但财务公司票据若票交所账户资金不充足,有可能导致票据的违约,这也是财务公司票据风险之一。


  对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因企业未直接接入票交所,需要开户行先核实承兑人账户资金余额,若足够支付票据到期款项,承兑人开户行代理承兑人进行到期付款操作。


  以上就是关于“票交所时代的新特征之到期承兑人付款方式差异”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已经有了全新认识;更多票交所资讯,欢迎关注商票圈票据学院。


底部导航栏
客服热线:400-882-9891
联系邮箱:office@shangpiaoquan.com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