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市场作为企业融资与交易的领域,为不少企业带来了诸多利处,票据作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工具,在解决民企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19年我国票据市场全年票据签发规模有20.38万亿,其中,中小企业的签发量占总数的69%。目前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中的占比不及30%,融资结构上的不合理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票据的发展。
存在问题
1995年颁布的票据法时至今日依然是当今票据市场现行的法律法规,但是其中一些条款不仅与国际通行的规则不一致,与现实经济活动的发展也不相适应。票据法在立法之初,当时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市场经济尚不发达,出于防控银行风险的考量,对融资性商业票据实施了严令禁止的方式,对于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严禁企业签发融资性的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本质上是限定了票据的支付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这一要求可能愈发不符合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票据融资这一功能的发挥。在国际上,发达国家早已将具备真实贸易背景的规定划除,而是将融资性商业票据作为企业主要的融资工具之一。
在逐年不断变化的票据市场中,实体企业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目前我国实体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特别依赖票据市场进行融资,然而票据市场中的融资性票据却是非法存在的,这就给实体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短期融资带来了不小的挑战。目前我国的融资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资金的供求矛盾过高,一方面资金供给过剩,一方面民间资金面临短缺的困境。2019年全国中小企业的数量超过3000万万户,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以及60%以上的GDP,然而这些中小企业所获取的贷款在整个商业银行贷款中的占比却不及30%。
是否能够适度开放
自1995年颁布的票据法禁止融资性票据开始,这一制度距今已有25年之久,如今这一制度规则是否还能适合今天的市场经济环境,是否应该适度放开融资性票据的使用,让融资性票据的存在趋于合法,确立其合法地位。在票据业务上有条件的开展企业融资性票据的签发,适度开放融资票据的市场基础,适度开放融资性票据的限制。同时,制定有关融资性商业票据的配套制度,通过制度创新规范去引导市场行为,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更有利于提升我国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
国内资本市场发展至今已初具规模,股票和企业债的发行量逐年上升,虽然占据的比重还不是很高,但目前已成为企业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但同时,短期融资的发展却相对滞后,由于融资工具的缺乏,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只有依靠银行的供给,因此发展短期性融资的关键还是在于优化国内的融资结构。
一旦我国票据市场存在合法的融资性票据,那么就会给众多实体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带来很多帮助,最显著的就是有利于其短期融资。企业在存续期内,其经营状况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对于未来的客户数量与市场规模等,企业都无法准确预测,一些突发订单导致中小企业对短期融资的需求。而我国票据市场一旦存在合法的融资性票据,就会帮助众多企业解决燃眉之急,间接促进和推动企业的发展与成长。另一方面,企业也就不会为了短期资金问题铤而走险,有效地推进我国票据市场平稳健康的运行和发展。
发展走向
回顾我国票据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取得很大的进步,但却依然处于成长期,依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的票据法正在不断的修订与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将会有更多的企业需要进入票据市场进行交易和融资。这将会直接推动票据市场对企业的开放程度,将满足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和运用。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对融资性票据的需求越来越高,需求促进改革,因此,融资性票据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票据市场产品中的一员。结合我国目前的金融形势,若适度地放开融资性商业票据的限制,允许企业签发和背书不具有贸易背景的票据,并实施配套的监管规则,既能有效解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又不会引发恶性的金融风险。以规范创新推动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使之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就是关于“论适度开放融资性票据”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已经有了全面认识;更多票据相关资讯及知识,欢迎关注商票圈票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