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理事单位

使用承兑汇票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来源:萌T 发布时间:2021-03-08 16:12:42 阅读量:999+
标签:

  承兑汇票不属于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其等价物”的范畴,因此销售收到承兑汇票时不会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向供应商背书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时也不会计入“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很多朋友都对这一块心存疑虑,萌T通过一个简化的例子把使用承兑汇票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做个说明:



  一、案例


  01 收到汇票


  A公司2020年收客户100亿承兑汇票。对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02 背书转让汇票


  A公司2020年给供应商付款时,把上面的100亿中的60亿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供应商。对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03 无追索权贴现汇票


  A公司把剩下的40亿,其中的30亿在当年无追索权贴现给银行。A公司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30亿。


  04 有追索权贴现汇票


  A公司把剩下的3亿在当年有追索权贴现给银行。A公司计入融资活动现金流入3亿。


  05 到期支付


  A公司把最后的7亿保留到期,在当年由银行承兑支付,A公司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7亿。


  06 贴现的到期支付


  A公司(4)中的3亿票据到期,承兑方没有违约。在A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短期借款和应收票据同归于尽。其实这个时点对A公司来说,既没有现金流入也没有现金流出,是不是现金流量表上不做任何记录了呢?为了真实反映3亿其实是A公司经营所得,而不是筹资所得,这时候为了更正(4)中“A公司计入融资活动现金流入3亿”,这个时点应该同时记录:A公司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3亿;A公司计入融资活动现金流出3亿(证监会会计部意见)。


  综上,A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30亿+3亿+7亿=40亿。而(1)中直接背书转让出去的承兑票据再也没能进入现金流量表。这时候你可能看出来了,收到并已经在当期背书转让出去的这部分“应收票据”不会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但是却同时减少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基于充分披露相关信息的原则,如果票据背书结算涉及的金额较大的,企业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补充披露本期内以票据背书方式结算的采购款和销售款的累计金额【瑞华研究的观点】。


  二、现金流分析中有关承兑汇票的注意事项


  01 收现比


  我们在现金流分析的时候,经常关注“收现比”(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营业收入)。我们以亿纬锂能为例:


  21.png


  初步看,亿纬锂能近几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幅低于营业收入,这个是不是有问题呢?如果我们仔细关注亿纬锂能应收票据相关明细信息,可以初步判定这个差异主要是使用承兑汇票造成的。


  02 净现比


  我们经常用“净现比”(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净利润)这个指标与1的对比情况来衡量企业的盈利质量,如果长期小于1我们会初步怀疑其盈利质量。我们继续看亿纬锂能近几年的“净现比”的情况:


  22.png


  这个持续小于1的净现比是承兑汇票的锅吗?通过我们上面案例的分析,我们知道不是,因为承兑汇票的使用同时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而对净值长期来看没有影响(短期内因没有及时转让出去可能有一定影响)。从而这个锅承兑汇票不背。那是不是亿纬锂能最近几年的盈利质量真的不佳呢?萌T会在后续文章中聊聊那些让净现比低于1的罪魁祸首们。


  以上就是关于“使用承兑汇票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已经有了全面认识;更多承兑汇票相关资讯及知识,欢迎关注商票圈票据学院。

底部导航栏
客服热线:400-882-9891
联系邮箱:office@shangpiaoquan.com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