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开立票据时,银行通常情况下都会要求公司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这就是票据保证金。
信用较高的公司,存入保证金比例较低,比如5%、10%;信用较低的公司,存入保证金比例较高,比如50%,80%,有些甚至到100%,所谓“开了个寂寞”。
存入的保证金,通常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列示。那么这部分保证金,是否属于现金等价物?我们首先来看看,什么叫做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
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
虽然部分票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到期日小于三个月,但是由于票据保证金到期前不能随意支取,因此不满足“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这一特征,不能作为现金等价物。
因此,票据保证金在现流表中,通常在支付其他的现流中存在,从而导致现流表的期末现金余额,和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现金余额,存在差异。这个差异,我们会通过现流表的注释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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