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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承兑汇票新金融工具准则之下的会计处理

来源:会计老兵/胡俊 发布时间:2021-06-23 10:37:40 阅读量:999+

  商业银行承兑汇票在新金融准则之下还是应该按汇票的客观状态进行会计确认以及后续计量,并按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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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在商业活动让企业可以低成本的将应收账款变成现金,是商业活动的润滑油。无论是背书还是贴现都让信用放大,是生意运转的重要工具。新金融工具准则之下传统的商业银行承总汇票(以下简称汇票)的会计核算可选择性变大,从单一的摊余成本计量变为了三种可能计量选择。


  01、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从中兴通讯案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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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于中兴通讯2020年年报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汇票的在会计实务中的存在状态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未背书转让   第二种:已背书转让    第三种:已贴现


  会计上可以认定为三种:


  第一种:未背书转让汇票


  会计科目:


  1、应收票据:-持有至到期


  初始确认确认标准(通过合同现金流特征测试且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后续计量摊余成本


  2、应收票据融资:


  (1)初始确认标准(通过合同现金流特征测试且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后续计量摊余成本(中兴通讯案例)


  (2)初始确认标准(通过合同现金流特征测试且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期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兴通讯案例)


  (3)初始确认标准(无法通过SPPI测试或者其他业务模式)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并进行减值测试


  个人认为实务中还存在第三种无法背书,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在明知承兑人存在风险时,出于商业承兑汇票比应收账款信用高的情况下,作为抵押物取得(无法通过SPPI测试并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和以出售为目标)


  第二种:已背书转让汇票


  会计科目:


  1、按会计准则可以不能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已背书


  初始确认确认标准(通过合同现金流特征测试且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后续计量摊余成本


  2、按会计准则可以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融资--已背书


  初始确认标准(通过合同现金流特征测试且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期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第三种:已贴现汇票(同第二种)


  会计科目:


  1、按会计准则可以不能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已贴现


  初始确认确认标准(通过合同现金流特征测试且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后续计量摊余成本


  2、按会计准则可以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融资--已贴现


  初始确认标准(通过合同现金流特征测试且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期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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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以上的列示会计科目为“其他债权投资” ,一般承兑汇票电子的最长不超过一年,纸质为六个月。


  另已质押票据需要披露。


  02、三个问题


  问题一:应收票据科目在新金融工具之下还需要存在吗?


  答案是存在的,但可以合并到了应收票据融资中。


  问题二:商业银行承兑票据可以被列报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吗?


  答案是金融企业是可以的,一般企业比较少见。


  问题三: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或银行汇票是债务工具(包括混合工具)还是衍生工具?债务工具(包括混合工具)能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吗?


  答案是会计准则中债务工具是包含混合工具一般为债务工具。金融企业是可以的,一般企业比较少。


  03、减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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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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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收益的债务工具 减值 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本案例)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减值 计入资产减值损益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作者声明:本人不持有文中所提及的股票)


  以上就是关于“商业银行承兑汇票新金融工具准则之下的会计处理”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全面认识;更多商业承兑汇票相关资讯及知识,欢迎关注商票圈票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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