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的具体区别是什么?质押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在将票据出质给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票据的交易行为。
买断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将票据卖给逆回购方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票据的交易行为。
以上两种交易品种的区别及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权属是否发生转移。质押式回购交易达成后即为票据设立质权,票据权属不发生转移;买断式回购首期结算日和到期结算日均发生票据权属转移。
二是交易方式不同。质押式回购可采用询价点击成交和匿名点击交易方式,买断式回购应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
三是定价方式不同。质押式回购以回购利率体现融资成本;买断式回购存在首期交易利率和到期交易利率,两者可以不同,以首期交易利率和到期交易利率计算得出的回购收益率体现融资成本。
四是是否可以嵌套交易。质押式回购存续期间不得嵌套任何交易;买断式回购形成的待返售票据包,在回购期间可以用于办理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相比更为灵活,可以通过组合交易方式进行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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