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海票交所发布公告,承载票据全生命周期业务的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拟于2022年6月3日投产上线运行。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
票据业务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设的综合性票据业务平台,负责处理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贴现、转贴现、回购、再贴现、质押、保证、追索等全生命周期业务。票交所负责建设运营票据业务系统,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和指导。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整合ECDS系统与贴现后的票据交易系统,实现了票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优化1、票据的签发与转让,新系统有哪些变化?
出票人在票据业务系统中既可以签发固定金额的票据,也可以签发由若干张标准金额电子商业汇票组成的票据包。持票人在办理票据的背书转让、贴现、保证、质押、存托等业务时,可将持有的票据包按实际金额分包使用。
优化2、票据到期处理,新系统有哪些变化?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票交所将根据持票人委托在提示付款日向承兑人发起提示付款请求,承兑人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当日应作出付款应答。
承兑人通过银行或财务公司接入票据业务系统时,票据到期处理如下:
(1)承兑人结算账户余额足够支付票款的,承兑人开户银行或财务公司应当代承兑人作出同意付款应答,并于提示付款日向持票人付款。
(2)承兑人结算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拒绝付款。承兑人开户银行或财务公司应当于提示付款日代承兑人作出拒付应答并说明理由。
承兑人通过供应链平台接入票据业务系统时,票据到期处理如下:
(1)承兑人委托供应链平台于提示付款日作出同意付款应答。
(2)供应链平台根据承兑人委托作出同意付款应答后,票交所于提示付款日向承兑人结算账户开户银行转发资金扣款确认申请,承兑人应当通过其开户银行作出同意扣款确认应答,并通过其开户银行向持票人付款。
承兑人当日未作出同意扣款确认或承兑人结算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拒绝付款。
点击查看:更多新系统提示付款与应答规则解读
上线安排:
6月3日
是否所有客户端都是新系统了?
票交所定于2022年6月3日起实施票据业务系统投产上线。但并不是所有票据业务客户端都会上线新系统。
考虑到新冠疫情对市场成员工程实施进度的影响,按照安全稳妥原则,已于2021年8月投产上线的供应链平台将于2022年6月3日与票交所同步完成系统功能升级,其余首批市场成员在测试充分、验收合格、演练通过、完全具备投产上线条件后,可按照票交所发布的上线窗口安排分批次实施投产上线。
上线安排:
首次投产上线
功能范围包括哪些?
本次投产上线功能范围为《票据业务系统直连接口规范V1.1版》(以下简称《接口规范V1.1版》)中的接口功能点以及票据业务系统客户端贴现后业务功能。其中,“线上贴现”、“票付通”业务以及账户主动管理、批量清算、支付信用查询、回购式贴现等业务功能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上线安排:
投产上线
客户相关协议包括哪些?
已投产上线的市场成员在组织企业客户通过票据业务系统开展业务前,应要求企业客户签署《票据业务承诺函》,并确保其加盖真实有效的实体印章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必须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市场成员应妥善保管《票据业务承诺函》,必要时票交所可要求市场成员提供该资料。相较于原来与接入机构签署的票据业务服务协议,该《承诺函》有两点内容值得关注:
1-授权票交所依据业务规则进行提示付款、拒付应答等业务处理。
2-同意若与票交所因票据业务发生纠纷时,应与票交所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应向票交所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票研社评: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整合ECDS系统与贴现后的票据交易系统,实现了票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更是突破的在票据的签发与转让环节以票据包的形式实现了票据的变相拆分。这一功能给票据市场无限遐想。同时为票据更好的实现支付功能以更多空间。让我们拭目以待,票据的更多应用场景、更多衍生品、更多的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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