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信单”类电子债权凭证监管何去何从?看看业内怎么说
近年来电子债权凭证产品发展火热,获得了包括国央企在内的众多核心企业的广泛使用,市场上“信单”类产品存量规模已超过万亿元,超过同期商票市场存量的50%以上,而对应的监管主体与监管范围仍未明确,是否将电子债权凭证列为类票据、影子票据产品也存在多种声音。本文摘选了部分监管领导和业内专家对“信单”类产品监管的观点看法,分享给读者。
近年来电子债权凭证产品发展火热,获得了包括国央企在内的众多核心企业的广泛使用,市场上“信单”类产品存量规模已超过万亿元,超过同期商票市场存量的50%以上,而对应的监管主体与监管范围仍未明确,是否将电子债权凭证列为类票据、影子票据产品也存在多种声音。本文摘选了部分监管领导和业内专家对“信单”类产品监管的观点看法,分享给读者。
“一行两会”金融监管格局形成5年后,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帷幕再度拉开。这一次,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为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保监会修订完成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但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已无法满足财务公司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有效监管的需要。银保监会在全面总结财务公司行业发展和监管实践,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10日发布。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
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原则,将地方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李东荣会长受邀参加近日举办的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并在平台经济诚信建设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平台经济诚信建设的五个着力点”的主旨演讲,就如何推进平台经济诚信建设提出五点思考意见。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大、复杂性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关键的金融服务,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平稳高效运行有着重要影响。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8日下午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