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加强对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指导,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其中对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从认真做好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强化稳外贸稳外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有序引导绿色低碳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开发区动态管理、加强经验复制推广和宣传工作、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等九个方面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还要求各相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督促国家级经开区加快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通知》强调,发挥国家级经开区产业聚集优势,强化在“稳链”、“补链”“固链”、“强链”中的重要作用。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点: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推行产业链“链长制”,高水平建设国际合作园区,集聚全球先进生产要素,聚焦重点产业培育产业集群。
二是引导东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加强产业对接,在发展规划、运营管理、招商引资、人力资源的各方面加强协同,积极开展产业转移和承接工作,深化产业链配套合作。
三是加强对邻近各类开发区的整合规范、统筹管理,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区,避免同质化和低水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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