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在我国现代金融里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在不断发展及创新,不过,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部分不良因素,因此我们需要不断改善,下面我们了解一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发展建议!
(一)提高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标准
现实中,企业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标准较低。建议银行在给企业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时,要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产供销关系等进行审核和了解,并针对企业账户余额是否充足及是否存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延迟承兑或拒付情况,每年对企业开展一次信用评级。银行可根据评级情况对企业采取年度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开票总金额或笔数的限制,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可停止电子商业汇票服务。
(二)建立健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客户端功能
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支付清算协会和上海票据交易所制定统一的、较为完善的电子商业汇票客户端功能标准与操作规范,指导接入机构统一和完善与网银客户有关的基本功能和操作服务,方便企业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同时也方便银行进行有效管理,建立健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客户端功能,可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强化安全设置,规范业务操作,提升风控水平,降低操作风险。
(三)优化电子商业汇票流程
一是严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准入环节,严格依据“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审核企业相关资料,通过工商企业信息查询、企业征信查询、上门核实、法人面签、查看财务报表等多种手段,确保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准入客户身份、业务意愿、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等风险要素的真实性,严防客户恶意接入系统。
二是在承兑环节,严查票据交易的真实贸易背景。对经营规模与交易金额不符的企业、持票量过大的企业以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与收款人之间是否为关联企业等应重点关注。
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尤其应对逾期付款或拒付情况进行梳理,将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记入黑名单,并记入企业征信记录。
四是探索采用保函、保证等形式,增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信用,鼓励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进行信用评级,充分利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评级信息登记功能,提高票据信用保障。
(四)建议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纳入征信系统
当前,实体经济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一旦企业持有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现贴现难、流通性差、兑付不及时或不兑付等问题,将大大降低企业的资金周转率,不利于企业发展。建议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对商业承兑汇票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出票单位的信用管理,加大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不按期兑付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其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使其不能再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五)建议修订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随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不断发展,《票据法》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上适用的矛盾与冲突会愈加明显,修订《票据法》或为电子票据专门立法已迫在眉睫。以国外经验来看,美国于 1999 年制定了《统一电子交易法》,并与《统一商法典》有关票据的相关法规共同规范电子票据业务 ;德国于 2001 年制定了《德国电子签名框架条件法》;韩国于 2004 年制定了《电子票据发行及流通法》。
有专家建议,我国应结合《电子签名法》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对《票据法》进行修订和完善,通过《票据法》同时规范纸质票据与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票据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同时,监管部门要正确引导、控制风险、明确底线,明确互联网票据平台信息中介服务商的功能定位。建议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牵头对票据融资进行监管,研究出台有关票据融资的指导性文件,完善互联网票据平台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将互联网票据平台纳入行业自律组织的指导范围,制定自律规范,明确票据平台的准入标准、信息发布标准,加强信息披露。经营互联网票据业务的机构必须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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